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正視急診暴力 醫師提釋憲

正視急診暴力 醫師要釋憲
2011-06-27 中國時報 【邱俐穎、黃天如/台北報導】
 ▲醫界調查,2007年全國366位急診醫護人員中,近4成曾實際遭受暴力攻擊。圖為今年3月2日,彰化縣員生醫院急診室醫師左立青(中穿白袍者)凌晨診治病患時,遭病患與友人聯手攻擊。(本報資料照片)

 急診暴力頻傳,讓醫護人員身處在暴力威脅的陰影中,三峽恩主公醫院急診科醫師林憶直擬聲請釋憲,保障醫護人員的基本人身安全,獲醫界熱烈回響。但主張拒絕救治曾施暴的病人,難道不擔心黑道報復嗎?他坦言當然也怕,自己會小心。

 「看診的醫生都沒在安全環境的情況下工作,病患怎麼可能得到很好的就醫權利呢?我捍衛自己權利過程,也同時捍衛同業權利。」林憶直的釋憲主張,醫界一致認為政府應正視急診暴力的存在。

 中部醫學中心資深急診護理師蘇柏熙感嘆,當醫護人員面臨急診暴力時,常只能盡量躲在門後、角落,就怕狀況一發不可收拾,也是顧及周遭病人安全。但他反問,「醫師花時間應付暴力,急診室裡若另有潛在生命危險的病人需要照顧,他們的權益又何在?」

 蘇柏熙說,對醫護人員施加暴力,在美國將面臨新台幣卅萬元罰金及一到五年有期徒刑的重罰。也許這次聲請釋憲不會成功,但衛生署不應再漠視急診暴力這個存在已久的問題。否則,台灣急診醫師會紛紛出走,國家的緊急醫療防護網也面臨崩解。

 亞東醫院急診科主任蔡光超認為,維護急診安全的就醫環境也許不需釋憲,但無論在何地,暴力都不應發生,能在短時間內制止暴力才是最重要的。


十年挨兩次打 醫護急診遭暴力要提告
【聯合報╱記者陳俐君/台北報導】 2011.06.26 09:31 pm

醫院急診室暴力事件時有所聞,今年三月底曾遭毆打的三峽恩主公醫院急診科醫師林憶直,昨天公開切身之痛,他急診醫師生涯十年,已兩度在急診室被毆,因此決定提告,並呼籲政府應落實急診室門禁管制,限制陪病家屬人數,免得救人命的急診室,反而有如殺戮戰場。
林憶直昨天在急診醫學研討會現身說法。「十年急診醫師生涯,我就被揍過兩次!」四年前,林憶直在新店耕莘醫院當班,某天深夜,他收治一名因酒後意識不清送醫的黑道老大,「十幾個小弟全擠進來,急診室當場被塞滿。」

當時,林憶直從電腦斷層,發現黑道老大有腦中風跡象,檢查後與陪診的老大隨從討論病情,因急診室吵雜,兩人對談音量稍為大聲一點,後方喝醉的小弟搞不清狀況,誤以為醫師在叫囂,「話都還沒講完,左眼就挨了一拳,」讓他短暫暈厥十多秒,眼睛「黑輪」一個月才消腫。

挨揍醒來後,林憶直還是繼續工作,替黑道老大安排手術治療;自知理虧的黑幫,事後還帶著水果想陪罪,由於知道誤會一場,並未追究。不過有了這次經驗,讓他警覺工作的危險,為求自保,除了提醒自己不可還手,「就算又被揍,也要閃到監視器下留證據。」

本以為急診暴力不會再發生自己身上。今年三月底,林憶直在三峽恩主公醫院又遇到當地幫派大哥,酒醉後手傷,由女友陪同就醫,大哥讓護士量血壓時,突沒來由地攻擊護士;他見狀上前制止,先被大哥女友呼巴掌,在外聚集的小弟,隨後全衝進來一陣亂打,急診室瞬間變得像戰場,「我和護士被打得莫名其妙。」

兩度被毆的林憶直,覺得急診暴力不該再被縱容,所以連同被打的兩名護士一起提告,希望透過實際判決,讓法律來規範急診室安全。

林憶直指出,急診室暴力難杜絕,在於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若受害者不敢提告,常流於和解收場,難藉法律發揮嚇阻效果;此外,急診室進出人員混雜,難防尋仇鬧事者,他認為應實施門禁管制,限制陪病家屬人數,才能還給急診室安寧。

急診醫學會理事長蔡維謀表示,衛生署上月已要求醫院,須在三個月內完成門禁管制,限制陪病家屬人數,確保患者與醫護人員安全。

【2011/06/26 聯合報】

衛生署竟把醫院當酒店(魏福全)
2011年 06月27日 恩主公醫院急診科主治醫師林憶直在急診室行醫6年,兩度遭黑道病患毆打,他除對施暴者提告,並擬聲請釋憲,讓醫師能依據《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的規定,可拒絕對曾施暴者看診。根據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室主任陳維恭曾對急診室醫護人員調查,89%醫師表示曾受威脅,37%曾經實際遭受暴力攻擊,護士則有73%曾受威脅,36%曾受暴力攻擊。由此可見醫護人員尤其在急診室受到的暴力威脅是何等普遍而且嚴重。


醫院應該是救人的場所,但過去已經發生不少打砸甚至追殺人的事件,這不但危害醫護人員的安全,對於當時正在就醫的病患更造成極大的危險,確實是可惡至極,檢警單位不該以一般暴力事件處理。然而民間醫改會認為是醫院防暴措施差,主張衛署要加強督導醫院急診安全。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也直指是醫院不負責,醫師才會被欺負。其實這些言論都是落井下石的風涼話。
針對以上的事件,衛生署也曾發了一封信函給所有醫院,內容有提到所謂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的方法,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的執行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觸犯《刑法》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這不但是廢話,也是沒人怕的空話。信函裡唯一重要而且會真正落實的是強調醫院安全的環境是評鑑項目之一,醫院有責任配合辦理,要負責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表面上看起來是重視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其實是把警察和法院等等治安司法機關的責任都推給了醫院,難道醫院不是公共場所不屬於司法管轄範圍之內嗎?是把醫院當成了酒店,還要自己找人來圍事嗎?
酒店找人圍事合理也實際,因為本身是非法營業而且不法人士出入頻繁,不方便麻煩警察來處理事情。醫院是合法機構,發生任何治安事件,本來就是警察該來處理的。然而看到急診室打砸事件中,警察到了急診室稱呼帶頭打人的為「X哥」,還「請」他叫手下離開,令人不禁感慨警察這麼軟弱,卻要醫院這些穿白袍白裙的自行來圍事,未免太可惡了。


用評鑑制裁推責
記得幾年前,有一陣子酒店常發生槍擊鬧事案件,警方處理方法是警告這些原本就知道是違法經營的酒店,若再發生槍擊案就要去抄店外加斷水斷電。今日衛生署對醫院的要求,正如當年警方對待非法酒店的方式一模一樣。把醫院視同特種行業,要保證不要出事,醫院只好要不請黑道老大來圍事,不然就鞠躬哈腰外帶賠款了事,千萬不要再爆出有人在醫院鬧事的案件,不然評鑑這把大刀就要砍下來了。
衛生署發來這份公文的心態確實可議,衛生署真正該做的,是幹譙警政署為什麼警察機關沒有積極嚴肅處理醫院發生的治安司法事件,請他們記得他們是人民養的不是黑道養的。也要請行政院幹譙司法院,對於類似案件不要像判酒駕殺人緩起訴那樣輕判,不然如何能制止這股暴力歪風?如今,衛生署把防制暴力的責任打算明明白白的推給醫院負責,還要用所謂的評鑑來制裁醫院,把原本立意良善的評鑑制度操作到成為評鑑極權主義,不管是什麼死人骨頭,醫院都被逼得趕快吞下去。只能說評鑑未免太好用,太牛逼,醫院只好乖乖的忍氣吞聲當傻逼了。衛生署打算用評鑑來懲罰身為受害者的醫院,讓醫院面對暴力只能隱忍,這不只是顢頇無能是非倒錯,更助長了暴力者的氣焰。


作者為宏濟神經精神科醫院院長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