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食品的真好混
繼之前的 營養標示 隨便亂寫也行 隱藏反式脂肪之後
果然食用油也是亂標一通
橄欖油實際成分不到一半的也能叫做橄欖油!?
市售橄欖油都不純? 衛生署:需標明「調合油」
NOWnews(2010/09/23 11:01)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不少市售「橄欖油」、「橄欖健康油」的主成分都不是橄欖油,甚至以芥花油等低價油大量充數。衛生署將明文規定,產品內含成分不只一種油品時,需標明「調合油」字樣,且若要將產品命名為「橄欖油調合油」,內含純橄欖油成分需超過50%。
衛生署近日公告「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相關規定」,指出產品應清楚標示「調合油」字樣,命名也須與實際內含成分相符,好讓消費者一目瞭然。違者將自明年3月起開罰,最高可處以20萬元罰鍰。
未來業者若想在產品包裝上標示單一油品名稱,該油品的比例需達總量的50%以上;若要將多種油混合的油品命名,最多只能標示兩種油名稱,而這兩種油的含量都需達30%以上,且僅能以含量高者標示在前,例如某產品的葵花油含量為40%,橄欖油為30%,就必須以「葵花橄欖調合油」命名。
雖然業者可選擇不直接以油種命名,但產品包裝上也不能強調「橄欖油配方」等聳動字樣誤導消費者。此外,花生調合油則不受這項按比例命名的規範,因為花生油與其他油種混合後,仍能保持原始風味,但仍應於品名中加標「花生風味調合油」。
別再混了 衛署:不純油需標示為「調和油」
2010-09-23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陳奕華】
現代人重視健康,不少人會選擇單價較高的橄欖油、葡萄籽油,不過部分市售油品非單一成分,參雜其他油脂,衛生署本週完成公告,明年三月開始,混合多種油品的食用油,必須標示為「調和油」,不過花生油調和油不受限。
市售部分油品打著葡萄籽油、橄欖油名義,以較高價格販售,不過仔細看看成分標示,卻不全都是橄欖油或葡萄籽油,反而其中還有黃豆油、葵花油,甚至橄欖油含量是三種油脂中最低的,為了替消費者把關,衛生署公告,明年三月開始,業者如果只想在包裝上標示一種油脂名稱,其中主要成份含量必須超過一半以上,宣稱兩種油品名稱的食用油,兩種油脂含量各要達30%以上。
食品藥物管理局組長蔡淑真說:「那他只是瓶子宣稱橄欖油這個東西,那他橄欖油的成份要50%以上;另外一種就是說,我們看到葡萄橄欖油,葡萄籽油成分要30%以上,橄欖油的成分要30%的話,他就可以說葡萄籽橄欖調和油。」
新制上路後,業者必須在外包裝以明顯字樣標示「調和油」,而且字體的顏色與大小必須跟包裝不同方便辨識,如果沒有清楚標示,將挨罰四萬到十二萬,但是國內特有的花生調和油則不在限制內,食管局指出,考量到花生油跟其他植物油調和之後,仍然可以保有獨特風味,不過還是要在品名加註標示花生風味調和油。
非100% 不能稱橄欖油
2010/9/23
【本報台北訊】市售橄欖油、葡萄籽油通常混合黃豆油、葵花油等其他油脂,但卻未明示,容易誤導消費者,以為是百之百的純油。衛生署決定修法管理市售包裝油品標示,要求摻了多種油脂的食用油,只能稱為調和油,不能再誇稱為高價純油。
衛生署日前公告市售包裝油品標示草案,預計明年三月實施,依據該草案,未來只要含兩種以上油脂的食用油,品名須標明為「調和油」,如果宣稱一種油脂,此油脂須占總含量五成以上,例如「橄欖調和油」的橄欖油含量需超過一半;宣稱兩種油脂,兩種都須各占三成以上,且名稱須按含量多寡排列。
例如,某食用油的成分多寡依序是黃豆油、葵花油及橄欖油,新規定上路後,這類油脂品名只能標示「黃豆調和油」或「黃豆葵花調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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