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假節目真廣告

假節目真廣告 消基會要求開罰
【聯合晚報╱記者郭玫君/即時報導】 2010.07.16 12:39 pm
「吃了長骨補髓精,來賓第一年長高15公分,第二年長17公分,之後總共長高 38公分?」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痛批,現在不少節目化廣告遊走各頻道,由主持人與專家暢談病症,以打動人心的話術間接推銷產品,卻未打上「廣告」字眼,誤導消費者。消基會要求主管機管別「放暑假」,應立即整合各部會資源,遏止業者。

消基會側錄10件節目化的廣告,發現其中只有4則標示「廣告」;有7件詞句宣稱「肝硬化痊癒、淋巴腫瘤消失」等醫療效能且誇張易生誤解,3件藥品節目或廣告誇大不實,讓消基會痛批這些廣告「根本是批著節目外皮,行置入性行銷之實」。

謝天仁指出,這些節目主打打動人心的功效,例如長高、治療癌症,並搭配專家及薦證者現身說法,詳細說明商品功能,及分享使用過的效果,增加說服力。他認為,這些節目根本就是置入性行銷的另一種形式,也就是「廣告節目化」,既然是廣告,就應該標上「廣告」,避免混淆大眾。

消基會秘書長黃鈺生指出,調查中有3件根本是中藥成醫的廣告,這些藥品遊走在節目廣告中,透過置入性行銷方式去賣藥,非常嚴重。尤其藥品無法以郵購方式行銷,因此置入性節目以留專線方式推銷藥品,用來避開主管機關的稽查,實則已經違法。

然而現行法令對於這類節目的罰則過輕,導致業者有恃無恐,謝天仁指出,這些假節目真廣告在內容中對於食物商品的描述竟涉及療效,依照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只能對業者開罰3到15萬元,他痛批「罰這麼少,可以止癢嗎?」目前正在行政院審查的衛星廣告電視法,對於未依規定標示廣告者,只能警告或開罰10到200萬元,而無線電視台只有提到電台節目與廣告應明顯分開,消基會要求主管機關應盡速立法通過並加強無線電視的相關罰則。

此外,消基會兩周來針對廣告不實問題多次要求主管機關開鍘,但謝天仁表示,目前仍未見積極行動,「NCC說已經記點了,是記在牆上嗎?」消基會要求主管機關整合各部會資源,對業者開罰,若業者屢罰不改善,影響交易公平問題,就應善用罰則較高的公平交易法對業者處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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