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安寧緩和拔管條例 三讀通過

想安寧拔管 趁健康先簽意願書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陳惠惠、張耀懋/台北報導】 2011.01.11 11:32 am
立法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部分醫師認為,「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有急診專科醫師直言,「急救是為了救人,要我們拔管真的很難」。
醫界調查,國內約有七千位病人躺在呼吸加護病房,其中只有三成能回應家屬的呼喊,七成只剩一口氣。「有意識」是指可以點頭、眨眼、握手或說話來回應外界。

壢新醫院副院長吳清平說,若加上使用氣管、鼻胃管和尿管的「三管」病人,不只七千這個數。「其實在呼吸照護病房的病人、家屬,都很可憐,」吳清平說,病人雖仍有一口氣,但一動也不動,醫師和家屬都不敢拔管,怕被說成「加工謀殺」。

對於立法院通過末期病人得由近親等人決定拔管,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說:「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臨床執行起來雖仍有困難,但至少可提醒健康人趕快去簽安寧緩和意願書。

長庚大學外科教授林萍章指出,臨床收治罹癌等重症病患時,有時會選擇先告知家屬,沒直接讓病患知道;一旦病患病重昏迷後,新修法方向又同意讓家屬可以主張拔管;如此一來,可能導致病患本身至拔管死亡時,完全沒有自主、知曉的機會,反而誘導醫師只和家屬接觸,病患更失去自主權。

「末期病人要怎麼定義?」馬偕醫院急診專科醫師張國頌也質疑。

與實務更扞格不入的是,現階段醫院倫理委員會並非天天開會,張國頌擔心,若醫師認定為末期患者,近親也達成共識要拔管,醫學倫理委員會卻不可能隨時待命,恐引來家屬抱怨。

柯文哲建議,衛生署應儘快開公聽會,討論實施細節,包括怎樣才算末期病人?倫理委員會如何表決才算通過?都有待討論。
現行插了管卻不能拔管,拔管可能違法,但家屬又想拔管時,柯文哲說,常見的做法是簽「病危自動出院」,讓家屬帶回家自己拔,家屬不敢拔的話,「就由救護車司機拔,然後給三千元紅包」。

柯文哲觀察,台北因為公寓多,重症加護病房病人返家嚥氣不方便,只有四成家屬會簽病危自動出院,但像雲林縣醫療院所可達九成,曾有病人只剩一口氣,繼續用葉克膜(體外維生系統),「結果身體長蛆。」

【2011/01/11 聯合報】

插管太折磨 末期患者寧咬破管
2011-1-11 自由
〔記者洪素卿、徐夏蓮/綜合報導〕「過去有末期患者自己拔管、咬破管子,就是不希望再受折騰。」一碗麵媽媽的主治醫師、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安寧病房主任周希諴說。

周希諴說,有名肝癌末期的病人送來安寧病房時,意識清醒地告訴醫師他不要插管,但還來不及簽同意書,即呼吸困難。其中一名子女請醫師為他父親插管,還哭著說不要插的手足被他痛罵。插管之後幾天,這名病人自己咬破在體外較細的充氣管,子女意見還是不一,一派說不要再插了,一派威脅醫師若不換新管重插就告到底。

要不要拔管…子女好掙扎

周希諴表示,因為插管真的不好受,也許能延長性命多活幾天,但對病人而言只是多受幾天罪而已,幸好苦口婆心勸說之後,堅持換新管的子女態度軟化,才讓病人一路好走。

類似情況常在安寧病房上演,周希諴說,子女為要不要拔管意見不一,醫師怕被告,只好順從堅持繼續插管的一方,曾有醫師私下當著意識不清病人的面說:「是你的孩子要讓你受罪,可千萬別怪我!」

周希諴說,曾經有一名漸凍人很早就簽署了放棄急救的聲明,可是有一天被緊急送醫時,卻因為先生捨不得,還是被插上了管子,當她恢復意識時,她不停地以還能動的眼睛示意,表示生氣、希望拔管。最後,醫師幫她拔了管,她用微弱的聲音說了謝謝,二十一天後她撒手離開人間。

至於誰來拔管,「在我們醫院,這件事情經常是我自己在做。」周希諴表示,過去在腦死判定的時候,聽過有些具有特定信仰的醫師不願意執行拔管業務,即使排班輪到了他該參與判定,他也是兩手一攤就是不甩。也因此,未來這項工作應該是交給自願性、且經過完整教育訓練的人。

台大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黃勝堅說,若醫師面對的是生命,自然就是要搶救;但如果面對的是一個「死亡的過程」,只是延長死亡過程的話,要學著放手。

對於有人質疑要取得患者家屬一致同意有實質上的困難,周希諴說,就他的經驗,只要醫師說明清楚,絕大多數的家屬都能理解接受,問題不大。

黃勝堅說,新規定雖然看起來還是「很難做」,但是至少有機會。只是說,在實際執行層面上可能就會面對一些困境,例如家屬遠行的情況下。同時也考驗醫院夠不夠靈活,能不能以病人家屬為中心,隨時召開倫理委員會。

他認為,這次修法至少開了一個小窗,也讓更多人討論這個議題,即使「宣示的意義大一些」,對醫師來說,仍然是樂觀其成的。

小檔案 健保卡如何加註安寧意願

民眾如要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可上衛生署網站下載範例表格(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472&now_fod_list_no=11433&level_no=2&doc_no=76922),或是向安寧緩和醫療協會及各醫院索取意願書表格。

簽好意願書之後,寄到衛生署醫事處(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或安寧緩和醫療協會(台北市林森南路142號6樓),衛生署及協會即會將民眾的意願書轉給健保局,進行健保IC卡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 資料來源: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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