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上路 老人長期照護 全民納保
更新日期:2009/02/23 03:32 張翠芬/台北報導 長期照護方案有譜!專家小組規畫,將長期照護設計為「全民納保」的第五種社會保險,保費約是現行健保費的八分之一,行政作業將配合健保,收費委由健保局代收。
因應我國步向高齡化社會,老人照顧需求逐年增加,為減輕家庭照顧老人的經費與專業能力負擔,並提高老人照顧品質,民進黨時代即開始推動長照十年計畫。
目前行政院長劉兆玄也指示,長期照護預定明年上路,包括經建會、內政部、衛生署等相關單位正積極規畫中,預計本周由經建會提出期中研究報告,六月完成規畫,十二月提出法案送立法院審查。
根據目前專家小組規畫,長照傾向涵蓋全民,類似社會保險,具強制性,跟健保一樣,每個國民都要加保。
參與規畫的小組成員前衛生署副署長、現任台中亞洲大學副校長楊志良表示,長照需大量人力投入,專家小組估算,開辦一年需花費五百億到六百億元,在當前不景氣時開辦長期照護,可擴大內需,創造就業機會。
也是小組成員之一的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研究所教授鄭文輝表示,各國的長照做法不同,目前小組規畫的方案主要是比照德國和韓國,德國在一九九五年實施,韓國是去年開始長照全民納保。這兩個國家都實施全民健保,但另外將長照的財務獨立出來,運用健保現有行政資源,由健保局代收費用。
另外,荷蘭在一九六八年開始以健保附加方式實施長照,我國專家小組曾針對國人進行意見調查發現,若長照以健保附加或擴大方式實施,民眾很容易混淆,因此決定將長照獨立出來,成為政府實施醫療、就業、年金、職災之外的第五項強制性社會保險。
鄭文輝指出,保費高低關係服務內容的多寡。例如,德國是全民納保,長照保費約為健保費的九分之一,民眾可選擇實質照護或金錢補助;日本以四十歲以上國民為納保對象,長照保費約健保費的六分之一,主要提供民眾實質的照護。
我國長照保費徵收標準將在健保費的六分之一至九分之一兩者間,初期傾向採健保費的八分之一徵收,除希望提供長照,也會對照顧者提供教育訓練及家屬的喘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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