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住持開藥 少女猝死判免賠

住持開藥 少女猝死判免賠 家屬悔擲筊停西藥 怨對方「全推給神明」
2008年12月31日蘋果日報
【郭芷余、林享明╱連線報導】十四歲的呂珮菱因患紅斑性狼瘡,六年前開始被父母帶到屏東市的鎮南宮,請求神明指點病情。不料呂童在停用西藥後死亡,呂的父母認為是女住持蕭麗梅開的中藥方出問題,憤而求償。但高雄高分院認為,是否服中藥、停西藥,都是呂的雙親基於信仰擲筊決定,蕭無過失免賠。
迷信害命 呂童母親葉英美(四十五歲)一談及女兒就悲從中來,「怪就是怪我們自己太信任蕭麗梅,反而害死我的女兒。」呂母表示:「蕭麗梅說做化療我的女兒會死,還說要停用西藥才知道這帖中藥的療效,但上了法院卻全推給神明,說是我們自己擲筊決定的。」
「民間信仰無不當」 呂母表示,二○○二年,因女兒罹患紅斑性狼瘡,經友人介紹到屏東市崇蘭里的鎮南宮求助,當時蕭麗梅說女兒被前世的冤親債主拖累,超渡祖先亡靈後,女兒的病情一直很穩定。二○○五年四月,蕭女又開立「金六方」的中藥帖給女兒服用,還擲筊獲允,因此女兒便開始服用金六方,並停服西藥,不料兩個月後,就因急性腎炎死亡。 呂珮菱的父母認為,蕭麗梅不具醫生資格隨意開藥,又知道信徒對她言聽計從,草率指示用擲筊的方式停用西藥,造成女兒死亡,求償三百一十八萬餘元。 法官根據幫呂珮菱看診的醫生證詞,認為擅自停用西藥是造成呂死亡主因,又認為擔任道觀住持的蕭麗梅,只是提供擲筊方式讓民眾與神明溝通,這是民間信仰儀式的一環,信徒可藉此達到心靈寄託的目的,蕭的行為並無不當。 法官表示,至於呂的父母是否認同擲筊結果,取決於自身對宗教的認知和信仰程度而定,不能就此認定蕭女有直接指示如何服藥,或以違背善良風俗的方式導致呂童死亡,判蕭免賠。
住持指無醫療行為 兩年前將鎮南宮移到長治鄉的蕭麗梅說:「信眾可以作證,我從來沒有從事醫療行為,他們(呂的父母)把我塑造成邪魔歪道的形象,讓我飽受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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